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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住建发〔2022〕19号)

      来源: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2-05-24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主动公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十四五”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实现倍增,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实体支撑,根据我局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壮大产业主体

      (一)鼓励成立建筑劳务公司。

      加强对建筑劳务带头人或召集人的政策引导,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我市注册成立建筑劳务公司,增加农民工就业。对注册成立的劳务公司,政策期间政府免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培训,提高人员的各项技能。

      (二)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

      我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资质等级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二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我市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晋升为专业承包二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项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发放。

      省外特级(综合)资质建筑业企业总部迁入我市或市内企业首次获得特级(综合)资质的,在省级20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奖励1000万元,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进档奖励。

      (三)扶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

      每年组织开展本市龙头骨干企业评选,评选建筑业产值高、税收贡献大、质量安全意识强、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企业为我市“骨干企业”。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基地建设、融资、授信、贷款、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扶持,在项目招投标中,骨干企业免予招标资格预审,投标保证金减半收取;可加大骨干企业评标资信评分权重等,积极支持、扶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支持本市建筑企业优先承接市内工程项目。

      鼓励本地注册建筑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的各类工程建设,根据企业在我市的信用评价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的保证采取差异化的缴存办法,对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比例进行适当下浮;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为非公开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我市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本市建筑企业范围内择优选用。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五)鼓励引进外市大型建筑企业落户我市。

      在我市完成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的市外大型建筑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且在我市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下达督办通知;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企业,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同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平台,并予以公示。

      (七)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

      建立健全房地产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或企业大型项目招投标活动,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对评价结果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优先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可申请存量房交易网点便民服务点。对评价结果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时予以加分,优先考虑。信用等级不合格的房地产企业,实施惩戒措施,并将评价结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八)加强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加快推进“数字房产”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使用,推动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

      (九)加快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政策落地。

      通过提前介入和过程监管,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着力推进相关业务“提前办、并联办、现场办”,对纳入“房证同交”“地证同交”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持续优化服务,让企业和群众“降成本”“少跑腿”。

      四、完善政策落实机制

      (十)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每月召开会议调度,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十)做好企业服务发展工作。

      相关科室要指导组建申报新的建筑企业,引导建筑企业拓宽行业资质范围,加强企业升级、增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根据建筑行业市场状况及时引导企业适应市场、规模发展。

      (十一)完善激励约束制度。

      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干部,要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对涉企政策不落实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合理容错机制,对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因先行先试造成实际效果不理想或出现偏差的干部,实事求是给予容错纠错,为担当作为者撑腰,为开拓创新者开道,为躬身实干者兜底,充分调动各级干部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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